哈尔滨松花江地区志“右派摘帽改正和安置”


一、摘帽

1978年5月26日,地委根据中发[1978]11号文件《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、公安部(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请示报告)》和省委的部署,组成了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领导小组,地委副书记刘保胜任组长,地委常委、宣传部长兼统战部长刘振东、组织部长刘义、宣传部副部长王明川、统战部副部长关永昶任副组长。5月下旬,地委召开了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工作会议,对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做了部署,全区各县均组成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,地区直属厂、矿、局也指定专人负责。经过调查,全区共有未摘帽的右派分子457人,各县(厂、矿、局)采取了党委负责,将未摘帽的右派分子集中到县,或派负责人到基层单位召开群众大会,传达中央文件,宣布摘掉右派分子的帽子,对已死亡的右派分子,向其家属宣布摘掉右派分子的帽子,并逐人发给摘掉右派分子帽子通知书。1978年5月30日,全区457名未摘帽的右派分子,全部摘掉右派分子的帽子。

二、改正和安置

1978年11月30日,地委在常委扩大会议上,传达贯彻了中发[1978]55号文件《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、宣传部、统战部、公安部、民政部(贯彻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实施草案)的通知》后,全区对1 786名右派分子进行了复查,经群众评议和地、县委批准,至1980年12月30日,全区改正错划右派分子1 535人,确认不属错划的6人。并对被定为"中右"分子的1 132人和被定为"反社会主义分子"的227人全部予以改正并撤销了处分。同时,为错划右派分子、"中右"分子和"反社会主义分子"及其受株连人的家属落实了政策。至1984年5月,全区共为931人安置了工作,占重新安置人员的98.9%,对生活困难的人,给予了适当的补助。




原载:哈尔滨地情网
日期:2006年
反右博物馆